终于安静下来,我这才得以喘息。
我挣扎着爬起来,环顾四周。
这屋子又大又空,陈设简陋,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霉味。
墙角堆着些杂物,显然很久没人打理了。
我走到一面破铜镜前,看到了沈离的脸。
苍白,瘦弱,眉宇间带着一丝挥之不去的阴郁。
最可笑的是,他脸上还涂着两坨极不对称的胭脂,像个拙劣的戏子。
我伸手一抹,蹭下来一手的白粉。
就在这时,我注意到手腕上的伤痕。
两道交错的利器划痕,狰狞可怖,虽然血已经止住,却透着一股不祥的气息。
一个荒谬却又不得不接受的念头涌上心头。
献舍。
我竟然是被人用献舍之术,召唤到这具身体里来的。
献舍,一种早已失传的禁术。
施术者以自身精血为引,献祭肉身魂魄,召唤厉鬼邪神上身,以实现自己的愿望。
而被召唤者,必须完成施术者的愿望,否则便会遭受诅咒反噬,元神俱灭。
我低头看着手腕上的伤痕,心中暗骂。
我凌风虽然名声不好,死得也惨,但做鬼也做得安分守己,从未害过人。
怎么就成了